公司各党支部:
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,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。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,根据学校《bevictor伟德2021-2022 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学习安排的指导意见》的具体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提出如下指导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,不断增强其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,以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抓手,进一步提升组织力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全面落实第11次公司党代会精神,聚焦聚神聚力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,在立德树人中展现新作为,在强农兴农中作出新贡献,以党风纯、作风正、校风优、教风严、学风实的良好生态,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、国际知名的一流农大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。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,具有很强的政治性、思想性、理论性,要在深入领会重大意义的基础上,全面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,从中不断汲取信仰的力量、思想的力量、奋进的力量,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要坚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、与推动“十四五”时期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相贯通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上来,把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、管党治党各方面,加快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,以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引领大学5项基本职能。
(二)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。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,根据《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》(公司党字〔2021〕31号),进一步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、重点内容、活动载体,切实抓好专题学习、政治引领、专题培训、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、专题组织生活会,不断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。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党史中干实事、解难事、谋大事、创新事、长本事,特别要紧跟上级部署、紧贴师生需求、紧扣事业发展、紧盯师德师风、紧抓党的建设,锚定新一轮“双一流”建设,在对标竞进中比学赶超、提质晋位,加快建设特色鲜明、国际知名的一流农大。
(三)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、十次全会精神,重点学习省委《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》《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》,教育引导师生胸怀“国之大者”,切实把“小我”融入“大我”中,将干好“自己的事”和“我们的事”贯穿起来。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聚焦现代农业“10+3”产业体系,着力加强新农科建设,致力于科技自立自强,抓重点,补短板,强弱项,为强力推动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,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人才科技支撑。
(四)深入贯彻全国高公司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公司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,与贯彻落实2021年8月召开的第27次全国高公司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,全面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体系,压实党建工作政治责任,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,推动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。要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,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,坚持“五育”并举,统筹“三全”育人,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,深入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。
(五)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体系。2021年7月出版的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》,以“1+4”为基本框架,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、党的领导法规、党的自身建设法规、党的监督保障法规4大板块。要把《党内法规体系》作为重要读本,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,以及党支部工作条例、组织工作条例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、组织处理规定等党内法规,重点要原原本本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以此作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,推动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(六)深入贯彻第11次公司党代会精神。第11次公司党代会明确宣示了“举什么旗、走什么路、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、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”,是未来5年事业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立足新阶段、贯彻新理念、融入新格局,以公司党代会提出的“12345”发展战略为统揽,推动“十四五”目标任务终端见效;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,以公司党代会确定的领航、铸魂、强基、锻造、清风、同心“六大工程”为抓手,坚持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(七)深入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。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,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,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凝聚力战斗力,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、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防控工作优势。要坚持在疫情防控中锤炼、考察、识别党员干部,按照“四方责任”和“四早”要求,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着力保障正常教研秩序,强化管理与服务保障,进一步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。
(八)深入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,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,坚决杜绝“过关”心态。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、融入综合改革、融入全面从严治党、融入班子队伍建设,按照《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》(公司党字〔2021〕120号),对标对表,从严从实,确保个个改到位、件件改彻底,以做好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的实际行动,促进党员干部思想更清醒、信念更坚定、工作更务实、作风更严谨。
(九)深入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。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,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、认真、严肃。坚持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和上党课,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,坚持谈心谈话制度,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,坚持党建述职评议。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,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。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公司党委秋季学期的统一安排,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,采取集中学习、联组学习、线上学习、体验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精心组织,切实做到学习研讨有计划、有内容、有载体、有效果。
(二)密切联系实际。坚持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,密切联系师生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,密切联系学院的改革发展,着眼于提高师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,着眼于完成教学科研、管理服务工作年度目标,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方法,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,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。
(三)注重督促指导。党组织生活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周二下午。公司党委将采取适当方式抽查各单位组织生活开展情况。
附件:2021-2022 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日程安排
中共bevictor伟德委员会
2021 年 9 月 2 日
附 件:
2021-2022 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日程安排
时 间 |
学习内容 |
基本要求 |
第 2 周 (9 月 7 日) |
深入学习贯彻第 11 次公司党代会精神 |
以公司党代会提出的“12345”发展战略为统揽,推动“十四五”目标任务终端见效;以公司党代会确定的领航、铸魂、强基、锻造、清风、同心“六大工程”为抓手,坚持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 |
第 4 周 (9 月 21 日) |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 |
把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、管党治党各方面,坚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、与推动“十四五”时期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相贯通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“七一”讲话精神上来。 |
第 6 周 (10 月 9 日) |
深入学习贯彻第 27 次全国高公司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|
全面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 抓重点,补短板,强弱项,着力健全党建工作体系,压实党建工作政治责任,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,推动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。 |
第 8 周 (10 月 19 日) |
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 |
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以此作为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,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不断完善组织体系、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,推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地落实。 |
第 10 周 (11 月 2 日) |
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|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,教育引导师生胸怀“国之大者”,切实把“小我”融入“大我”,将干好“自己的事”和“我们的事”结合起来,在立德树人、强农兴农中展现更大新作为。 |
第 12 周 (11 月 16 日) |
机 动 |
第 14 周 (11 月 30 日) |
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“四史” 学习教育 |
在学党史中干实事、解难事、谋大事、创新事、长本事,特别要紧跟上级部署、紧贴师生需求、紧扣事业发展、紧盯师德师风、紧抓党的建设,锚定新一轮“双一流”建设,在对标竞进中比学赶超、提质晋位,加快建设特色鲜明、国际知名的一流农大。 |
第 16 周 (12 月 14 日) |
深入学习党内有关重要法规 |
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》中有关篇目,不断把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引向深入,巩固拓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 推动形成党风纯、作风正、校风优、教风严、学风实的良好生态。 |
第 18 周 (12 月 28 日) |
开展年末有关工作 |
集中开展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建述职评议、年度考核等工作。 |
注:上述安排若有变动,将及时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