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按照《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川农大校研发〔2020〕6号)等文件及《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、调剂、录取工作办法》,现将公司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:公示时间为3月26日-4月1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实名形式通过电话(0835-2882239)、邮件(317554501@qq.com)或当面(综合楼317)向学院办公室陈小容老师反映,监督、投诉电话0835-2883069。
特别说明
1、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,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;
2、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,请一定及时与研招办或学院取得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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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