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小班:
为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金额
一等助学金4500元/生•年,二等助学金3300元/生•年,三等助学金2100元/生•年。
二、指标分配
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,在“国家助学金”中点击“国家助学金设置”查询本班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。
三、申请及评选
(一)申请条件
公司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,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:
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领导;遵守校规校纪,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;
2.道德品质优良,诚实守信,无不诚信记录;
3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4.现时家庭经济困难,个人生活俭朴,无不良嗜好。
(二)评选办法
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评议组全体会议,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员工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(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)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算术平均分,然后按照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,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,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。
参评条件:①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。②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。③政治思想素质P。④道德品质和诚信、法纪意识M。⑤生活节俭程度F。
指标权重:I:S:P:M:F=0.5:0.2:0.1:0.1:0.1。
(三)评审程序
1.符合申请条件员工登录学工系统提出申请,评定小组按评定办法开展评定工作,并在班级范围内将结果公示3日。
2.公示期内,同学如有异议可向评定小组提出复议要求,评定小组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。班主任与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,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填写评审结果和评审意见。
4.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员工基本条件进行审核、公示,按限额推荐上报。
5.员工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。
(四)日程安排
10月8日前:公司、各小班宣传评审办法、培训助学金评审工作人员;
10月8日-10月9日:员工本人申请,小班助学金评议小组评定、公示3日;
10月10日-10月12日: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填写评审意见;
10月18日前:学院对拟受助员工进行评审并公示3天。
(五)评审要求
1.按照“奖助可重复”的原则,获得各类奖学金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的员工,可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三等,确有特殊情况者可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二等,原则上不得申请参评国家助学金一等。此次评审应特别注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员工、特困供养员工、孤残员工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员工及残疾人子女6类特殊群体“国家助学金”的评选。
2.班级不得将助学金用于二次分配或擅自调剂;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等不当花销。
3.注重政策宣传工作,遵循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严格评审程序和条件。
4.各小班要畅通员工意见反馈渠道,重视员工意见收集,及时、依规解决或解释员工提出的问题,并做好疏导工作。
bevictor伟德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
2019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