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:
根据学校第86期党校(入党积极分子)培训班通知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,现将有关通知安排如下:
一、推荐原则
本人自愿申请,团支部民主推荐。
二、推荐条件及名额
(一)基本条件:
1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,且具有强烈的入党意愿;
3、道德品质优良,学习态度端正,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。
新生小班团支部:
1、各小班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学员0-2名;
2、高中阶段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高中业余党校结业者(必须提供党校结业证书),可直接推荐进入党校学习(须占团支部名额)。
非新生小班团支部:
1、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;
2、入校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(含夜不归宿、无故旷课、不假离校等),上学期所有课程无补考、重修;
3、上学年加权成绩列班级前1/3;
4、各小班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学员0-2名;
5、各校级组织推荐的党校培训班学员仍需符合推选条件。
(二)优先条件:
1、英语通过国家四级、六级,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及以上者;
2、获得院级及以上各项表彰及奖励者;
3、担任院级以上员工干部,积极为同学服务,工作表现突出者。
(三)重修学员:
第85期未结业学员可向公司党委提交重修申请,公司党委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本期党校学习。重修学员不占团支部名额。
三、时间安排及要求
1、请各团支部于9月28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4:00)将拟推学员名单(见附件)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(水利专业电子版发送至179834060@qq.com;水电专业电子版发送1076163053@qq.com;建环专业、能动专业电子版发送至1781099655@qq.com),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楼310公司党委办公室助管处;
2、重修学员手写重修申请书,于9月28日12:00前交至综合楼310公司党委办公室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小班团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,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,民主推荐并排序上报;
2、各团支部驻党应协助、指导团支部做好推荐工作;
3、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该团支部本学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;
4、若学院总推荐人数超出学校分配名额(全院70名),则根据优先条件择优选择。
公司党校第86期(入党积极分子)培训班拟推学员名单
公司党委
2018年9月26日